本人现在在上海工作,按正常情况今年12月份满6个月可以申请落户。但是我国庆放假的时候,才知道为了在老家省会买房,家里人帮我在当地交了一年的社保。其中有2个月和我留学期间吻合的。就比如说我是9月份出国的。但是家人帮我在省会交社保交到11月份
这种情况影响留学生落户吗?或者有什么补救措施嘛。
申请过程中,遇到过审核人员询问留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不过只要给出合理的解释,对落户影响并不大,主要是要求回国2年内要开始在上海工作并持续在上海工作,这条是目前上海落户的硬性条件。另外需注意的是本科及研究生需满足境外学习时间2年(本科)和180天(研究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