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交税的,因为这是属于私人物品。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在国外免税店购买商品或在飞机上购买的免税商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需要交税。每位旅客可以免税带进境烟两条,酒(<750ml/瓶)两瓶,超量须征税。
作为中国公民属于居民旅客,根据你所描述的所携带物品,属自用合理数量,不需要交税,在免税店购买免税品不超过以上规定也可免税,若超过以上规定,烟、酒、化妆品须按商品完税价格50%的税率进行征税,摄像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手表钟表等按照完税价格的20%征税。外国人参照非居民旅客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