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写:
(四)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指导意见里首次提出了重复参保的鉴定及处理原则。简而言之,就是不允许重复参保,已经重复参保的根据情况只保留其中的某一个参保关系。
自2019年起个税已实现全国联网,大家都知道社保全国联网也是迟早的事。
职工医保作为社保五险中项目之一,医保信息全国联网则标志着全国社保联网已在筹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