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才政策|上海新版留学归国人员实施细则(2020.12.01-2025.11.30)
“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改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其界定方式是: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World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国内211.985大学“改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其界定方式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
原政策规定留学归国落户上海首份工作必须来是在上海(以交社保个税为界定方式)而新政不再要求首份工作非得在上海,不过要求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也一直在上海工作。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细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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