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留学生上海落户新政正式出台!

简单说一下政策对今年留学生的影响对今年落户留学生的利好消息01原先很多学校不错,但排名不在QS500强内的同学,可能不再需要通过在上海缴纳1年1.5倍社保基数落户,可直接缴纳半年1倍社保基数落户!02符合条件的博士留学生无需累计社保!可直接落户上海!03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政策依据01原政策原先政策表明:留学生回国后必须直接来上海工作交社保个税!02新政策新政策更新此项为:回国后首份

重磅!!留学生上海落户新政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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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政策对今年留学生的影响

  

对今年落户留学生的利好消息

  

01

  

原先很多学校不错,

  

但排名不在QS500强内的同学,

  

可能不再需要通过在上海

  

缴纳1年1.5倍社保基数落户,

  

可直接缴纳半年1倍社保基数落户!

  

02

  

符合条件的博士留学生无需累计社保!

  

可直接落户上海!

  

03

  

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

  

政策依据

  

01原政策

  

原先政策表明:

  

留学生回国后必须直接来上海工作交社保个税!

  

02新政策

  

新政策更新此项为: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可以办理!

  

但是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

  

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

  

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这也是新政策调整较大的部分!

  

惊喜点:

  

原先很多因为异地社保问题无法落户上海的同学,

  

此次新政策颁布直接意味着这部分同学

  

又有了落户上海的资格!

  

注意:

  

存在【异地社保个税】

  

【待业时间】超过2年的同学,

  

请直接通过文章底部【阅读原文】联系我们!

  

04

  

不再需要税单!

  

原先政策申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交【个税单】

  

新政策中明确表示

  

不再需要【个税单】及任何社保证明,

  

全部改为人才中心后台查验!

  

惊喜点:

  

个税单只能公司后台打印,需要麻烦公司HR等,耗时耗力;

  

做调整后,不需要自行打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落户申请所需时间!

  

05

  

新增激励措施!

  

01部分博士可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02重点单位工作半年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03自主创业部分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06

  

公司要求微调!

  

在【新政策】中,公司要求这一点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注册资金不限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注册地在上海

  

分公司的话,

  

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其他你需要关注的点

  

01学校名单调整

  

新政策落户学历要求名称更改:

  

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改为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由国内211.985大学改为

  

国内“双一流”大学

  

02基本学历微调

  

第一类

  

境外博士学历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

  

累计学习天数≥半年

  

第二类

  

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境外本科+硕士

  

备:不含大专或者HND起点

  

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

  

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大于半年

  

第三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备:不含大专或者HND起点

  

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

  

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大于半年

  

第四类

  

国内研究生或者副高职称+访问学者

  

境外学习天数满足1年

  

第五类

  

非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或者硕士

  

备:不含大专或者HND起点

  

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

  

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半年

  

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就读,国内学习总学分不能超过50%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学学分<20%前四类留学生半年1倍社保基数落户,第五类留学生1年1.5倍社保基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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