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留学人员(非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中国科学院资助留学人员,含单位/地方公派留学人员)抵英后,需在驻英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办理注册登记和报到手续;完成学业回国时,可按规定向教育处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办理条件
1.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开具。
2.申请人应持有效学生签证(stuent)在英全日制高校攻读本科(含)以上学位;或持学术访问签证(acaemic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workpermit(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3.攻读学位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学位证书或校方出具的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
二、申办方式与要求
自2018年8月15日起,自费留学人员均需通过管理系统在线申办留学回国证明并上传规定材料,我处不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一)填写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并在线提交。
(二)在线提交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上传以下材料:
1.护照身份信息页。
2.抵英签证页及brp卡正反面扫描件﹙若签证期限已覆盖留学期限,则无需提供﹚。
3.授权证左边明信右边(须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4.在英攻读学位人员,需上传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扫描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须上传学校出具的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扫描件(要求及样例见附件3)。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左边明信右边扫描件(使用留学单位抬头信纸;注明研究工作的起止时间;包含签发证左边明信右边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5.已填写本人收件地址并支付邮费的回邮快递单pf文件(快递服务:英国境内快递,英国至中国快递)。
三、办理时限
自费留学人员成功提交申请材料后,教育处一般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会打印寄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审核不合格将通过管理系统退回申请并注明原因。申请人可通过管理系统自行查询办理状态;我处不受理申请材料及办理情况相关问题的电话及邮件咨询。如遇申办证明高峰期,审核办理时间可能相应延长,望予谅解。
四、其他说明
驻英使馆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邮寄费由留学人员自理)。
“留学人员报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1.留学身份:请按照即将获得的学位选择填写。如课程结束时未获得学位或仅获得毕业证书(非学位证书),留学身份需选择为“其他留学人员”
2.抵达国外日期:请按照护照签证页上入境英国时的印章日期填写。
3.入学日期:填写所申办学位(或学业,但不包括预科及语言课)的入学日期,应晚于抵达国外日期。
4.毕(结)业日期:按照毕业证书(或学校证左边明信右边)上所显示的获得学位日期填写。
5.拟回国日期:所申办学位(或学业)结束回国的机票订单日期(已回国人员请填写真实回国日期)。
6.如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两个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但不包括语言课程),教育处仅对在管区所获得的最后学位或学业予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留学经历可在“其他留学经历”栏中填写,所填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备注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