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墨西哥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墨居住6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墨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等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墨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3.留学人员抵达墨西哥后,要及时跟我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自2017年9月1日起,未注册的留学人员将不能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填写的信息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并发送我组邮箱。
二、需提交的材料
因私留学人员
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
1.填写《中国留学墨西哥人员登记表》并粘贴近照(在空白方格内)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护照照片页、学生签证页、出入境章页和签名页);
4.有签字或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5.3个月内的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1.填写《中国留学墨西哥人员登记表》并粘贴近照(在空白方格内)
2.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护照照片页、学生签证页、出入境章页和签名页);
3.学习经历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该信由学校学生注册部门或国际部开具,信中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学号、入学和毕业的时间、所学专业等,并有负责人签字;
4.有签字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5.3个月内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扫描发我组邮箱:,7个工作日后本人可来馆递交材料和领取证明(需提前预约时间)
几点说明: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共三联,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学成回国工作前,大约1个月左右,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如果已经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领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以提供大学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该信由学校学生注册部门或国际部开具,信中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学号、入学和毕业的时间、所学专业、所获得的学位等,并有负责人签字;或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往办理。
4.一般而言,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5.我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驻墨西哥使馆教育组
二〇一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