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好消息,继虹口区人才补贴之后,长宁区也出人才安居政策,留学生小伙伴注意啦,新的住房补贴已经来啦!
政策解读:
2月25日,长宁区发布了《留学人员回国(境)过渡期内租住人才公寓专项支持政策》,该“专项支持政策”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提供最高每月4000元、最长12个月、总额达4.5万元的补贴,同时首批100套专属人才公寓已经推出,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申请对象及要求: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的留学回国(境)人员。
2、世界排名前100(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者所学专业世界排名前20的国(境)外高校(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上海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境)未满1年。
3、个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过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特别说明:“专项支持政策”明确,只需要“在世界排名前100名或者所学专业世界排名前20的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境)未满1年且个人及配偶在上海无房”的人员,无论是否已经找到工作、工作单位是否在长宁,都可以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补贴。同时,对于尚在海外,即将学成归来的学子们,也纳入保障范围。
补贴金额及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境)人员,申请租住留学回国人员过渡期人才公寓的,先给予6个月的租金补贴。
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房屋相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租金补贴
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租金补贴
6个月补贴结束时:
已在长宁区单位并承诺长期稳定工作的,再按首期6个月中前3个月的标准补贴6个月(即硕士每月补贴3000元、博士每月补贴4000元);
未在长宁区工作的,不再给予后续补贴。
补贴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予留学生公寓运营方。
申请流程:
1、申请:通过"留学生公寓申请"小程序提交申请。
2、审核:申请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
3、选房:提交申请的同时,在线上进行选房。
4、入住:选房成功后,与留学生公寓运营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
必须要在长宁工作才有资格申请吗?
不需要
只要是在“世界排名前100或者所学专业世界排名前20的国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未满1年且个人及配偶在上海无房”的人员,无论是不是已经找到工作,工作单位是不是在长宁,都可以申请人才公寓租金补贴。
需要和指定的公寓签订租房合同吗?
是的,符合申请条件并提交申请之后,需要线上选房并与留学生公寓运营方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之后多久才可以入住?
申请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审核。
提交申请的同时,在线上进行选房,选房成功之后与留学生公寓运营方签订租赁合同即可办理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