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看看留学生落户的政策要求: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那么我们再来整理一下经常会遇见的一些留学生落户问题:
Q:回国后外地落户不影响?
A:错!留学生回国以后如果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在其它城市进行落户的话,就不符合落户申请条件了。但是回国后购房落户、亲友投靠落户等方式异地落户则不受影响
Q:申请过程中途离职没有关系?
A:错!因为人才服务中心会查交社保和个税情况。如果申请中途离职,会导致没有缴纳社保和个税的状态。最后,批复现在是直接寄到提交落户申请的公司的。
Q:第一份工作未办理落户申请就不能办理?
A:错!留学生落户上海并没有规定第几份工作必须办理,只要留学生在达到申请条件以后(按照规定足额足月社保及个税)即可以办理上海落户。
Q:21年后取消落户政策?
A:错!根本没有这一说法,2021年以后,不会取消留学生落户政策,只是会公布新的落户政策,到时候留学生落户申请难度及门槛,可能会相较于现在变得更加高。
Q:分公司不可以办理留学生落户?
A:错!在上海的分公司也是可以办理留学生落户政策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与分公司进行签订,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的分公司进行缴纳,以及在最后达到申请条件时也必须以上海分公司的名义进行申请。
留学生落户是最简便的落户方式。但从大家经常问到的情况来看,有一些谣言一直在流传,小编选了一些普遍会被问到的问题来进行回答、辟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避开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