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最全海归回国落户政策,请收藏
今年由于新冠疫情和政策的影响,使大部分海外企业出现裁员等情况,就业难度明显比往年大了很多。因此,对于毕业之后回国发展和就业,似乎成了很大一部分留学生的首选。
当然,回国发展的第一件事,那必须是许多人都想解决的落户问题。今天小麦就为大家详细整理一波国内几大热门城市的落户政策和要求,给大家做个对比,参考使用。
北京城市落户
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
基本要求
海外学位要求:
1)必须达到国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2)境外学习时间超过365天(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5天,不含假期回国时间);
申请单位要求:
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能为留学人员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或委托相关机构;
3)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金在50万及以上;
3、其他要求:
1)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留学人员应通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2)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
3)落户单位必须为北京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4)适用于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出国后无挂靠社保的留学回国人员;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6)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1)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2)在京用人单位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3)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中心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4)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处理,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请求。
所需材料
1)《单位接收函》签字并盖章后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留学人员《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彩色扫描件;
4)留学人员《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留学人员户口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其它补充材料。
上海城市落户
政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基本要求
海外学位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国内211本科毕业的学生,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
2)国内非211本科毕业的学生,在国外Top500的高校获得硕士学位;
3)国外Top500的高校获得本科/硕士学历(累计国外学习时间必须要满180天);
获得国外博士学位;
4)海外进修及访问学者,国内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访问学者或进修时长一年以上;
5)前三条若不满足,但归国后薪资达到上海平均工资1.5倍也可申请;
申请单位要求: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金在100万及以上;
2)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有留学生落户指标;
其他要求
1)留学后在上海签订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通过试用期后方可开始办理,且办理时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
2)留学后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且税单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
3)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
4)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或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接触劳动合同关系,出国后无挂靠社保;
5)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6)年龄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先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2)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并约定期限。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5)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6)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7)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所需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留学回国需要提供国外毕业证书、成绩单;
3)进修人员需要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6)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
7)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8)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
9)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10)在沪落户地址证明;
11)子女出生证明;
12)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13)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广州城市落户
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基本要求
海外学位要求:国外本科及以上学位
申请单位要求: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其他要求:
1)留学后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2)留学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如留学人员需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办理。
办理流程
1)登录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
2)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
3)等待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
4)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
所需材料
1)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
2)《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可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下载,由引进人员本人如实填写,接受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提供本市引进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4)提供与本市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5)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
6)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
注:为避免因填报不规范招致材料不受理,一切表格需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字迹明晰,内容完好,排版整齐。
深圳城市落户
线上审批
基本要求
海外学位要求
1)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包括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针对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取得本市《出入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流程
1)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网上提交后,备齐材料,到所选分部的服务窗口签协议、缴费,开具《商调函》;
3)办理调档:凭商调函调档案,并准备审查表单到相关部门盖章;
4)报送审批:材料齐全后上交机构,进行审核后领取审批文件;
5)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
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
5)两寸彩色照片(电子档);
6)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
深圳留学人才引入政策亮点
回国发展与否就和求职一样,都需要大家谨慎斟酌之后再做出决定,也需要大家做好时间管理,提前规划。
最后,希望大家做出决定后也得到满意的结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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