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名单内可直接来沪工作申请落户b、非名单内,需要缴纳半年1倍社保后才能申请落户
02国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a、国内“双一流高校”本科或以上:国外硕士(没有学校排名限制)b、国内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或以上: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硕士c、国外同时取得本科和硕士
03国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a、国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国内初中或高中毕业,本科全部在国外读):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b、国内外联合培养(2+2或3+2等联合培养形式)的本科:需同时获得国内外两所学校的学位证书,并且国内外任一所学校在名单内
04国外进修、访问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其他要求
a、博士学位留学生->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1年b、硕士学位留学生->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半年c、学士学位留学生->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2年d、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在外学习时间需满1年
符合以上1-4条的,需要满足以下要求:①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②个税和社保基数匹配③时间要求: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半年重点提醒:“连续”,不能出现任何漏交、补交的情况
其他不符合情况不符合1-4条的情况,需要满足如下条件:①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
②个税和社保基数匹配③时间要求: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1年※重点提醒:“连续”,不能出现任何漏交、补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