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国(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国(境)外学士:要待满两年(720天)。
国(境)外硕士:还是国外至少待满半年(180天)。
国(境)外博士:国外学习至少满一年(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
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还是待满1年(360天)。
如果因疫情影响、被迫改为线上授课,则可对出境时间不做要求,但需提供学校停止面授的通知和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证明。
3.回国时间界定:
如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后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如回国后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
如留学毕业后在国(境)外工作的,以结束国(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1.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
来上海工作之前可以有外地工作经历,只要在回国两年内在上海开始工作,缴纳社保个税,就是有留学落户上海资格的。
2.持续在本市工作
来上海工作后,拿到上海户口前,不可再去外地或者外国工作。拿到上海户口后,就不再有这个限制了。
3.在外地落过户口不影响落户资格
回国后在外地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落过户口,不影响上海留学落户。
1.社保个税要求
留学生缴纳的个税≥社保基数≥社平工资,社保和个税应该相互匹配。
2.不同留学生的社保基数
缴纳半年1倍社保基数的学历类型:
①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HND)
②国内全日制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③境外学士+境外硕士(均不强调高水平)
④双一流本科+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
⑤境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
⑥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缴纳1年1.5倍社保基数的学历类型:
①国内非双一流+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
②国内专科、HND起点的境外本科+硕士
③合作办学视情况而定,可以咨询我哦!
按照激励政策落户的留学生:
①以下留学生无需缴纳社保,可直接落户上海:
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
上海人社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留学人员
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人员
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等任职高管、技术、科研职务的人员
②创业落户人员:员工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以落户。
③无社保基数要求,工作满6个月即可落户人员:
在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回国后在“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内的用人单位工作的留学人员。
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
网上提交落户申请时剩余合同期限≥3个月
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不可为派遣人员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至少给除留学生外一名员工在上海缴纳社保
留学生的社保和个税都由本公司在上海缴纳
1.档案存放地一般在下面几个地方:
(1)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国内高校毕业后,大部分高校会把学生的档案发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办或者人才市场
(2)毕业高校/高中/初中
国内高校/高中/初中毕业后,就出国留学。档案仍存放在原毕业学校档案室
(3)北京的留学服务中心
(4)本人保管
如果档案在本人手中,请尽快将档案存放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档案是不允许本人保管的
2.档案内要求的材料
(1)国内学历(学籍)材料原件
国内高(初)中学籍档案遗失的,由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就读)证明
(2)《未报到(就业)证明》
国内高校毕业时曾签订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而实际毕业后未就业直接出国的,请与存档单位确认档案内须包含《未报到(就业)证明》(由三方协议中的就业单位开具)
(3)国内高中学籍卡
若国内高中退学过,则放入退学证明原件
(4)离职证明
留学前如在外省市有工作经历,请与存档单位确认档案内须包含离职证明
3.档案丢失,如何建档
(1)建档地点: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
(2)建档材料:
身份证原件
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代办)
国内学历(学籍)材料原件
国内高中学籍卡
《未报到(就业)证明》
离职证明
落户测评工具:上海落户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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