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着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的严格,以下情况汇总造成留学生落户失败的常见咨询案例,现在和大家分享下,仅供留学生落户参考。
最近遇到留学生A同学,人在境外工作,在国内找了个朋友公司代缴社保,在缴纳半年社保后,于2019年03月16日去递交落户申请,本来以为很容易就通过落户申请,结果人才中心负责审核老师在查看资料后直接判定留学生A同学为挂靠,导致留学生落户申请失败。
留学生B同学,回国后首份工作不在上海,在外地缴纳半年社保后来到上海工作,以为提供了待业证明就可以落户申请通过,结果人才中心老师审核时候查到异地有社保,导致留学生留学生落户失败,异地社保是严查的重点。
首份工作认定标准:回国之后,异地不能工作,并且在上海之外的地区没有社保记录、个税记录、人事档案中也无外地工作就业的材料,即认定首份工作在上海
如果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在审核留学生材料时候,人才中心的老师会查询留学生在异地有无缴纳社保和个税,如果有就不可以办理落户,会导致留学生落户失败。
留学生C工作在上海某分公司(总公司在外地),合同跟总公司签,社保和个税皆通过上海的分公司按照社保基数缴纳。C在缴纳半年社保后由公司人事的带领下去人才中心交材料。因为合同签署单位非上海公司,导致留学生落户失败。
公司总部在外地,在分公司上班需满足的条件:
1、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分公司系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是无注册资金的,办理时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和总公司的授权书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
这就是说,劳动合同上必须且只能有上海分公司的章,不可以盖上级总公司的章(劳动合同跟总公司签的话,可能会被定义为派遣性质)
3、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社保个税
不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个税必须由社保相匹配,不能因为总部是外地就将个税申报在外地,必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
留学生D合同跟上海公司签的,社保和通过上海公司按照社保基数缴纳,但是个税单位缴纳到外地分公司。半年后申请留学生落户失败,未通过。原因为:个税缴纳在外地。
留学生E同学,因其家中在老家开有公司,其家中公司从初中开始给其一直缴纳社保至今。
E同学回国后首份工作地在上海,在缴纳半年社保后去提交申请,被人才中心审核出回国后异地缴纳社保,人才中心并不认可其社保为代缴,并非实际工作,导致留学生落户失败。
注意:
对于留学生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读书期间缴纳社保,但是最好不要交!
对于国内应届生落户上海,规则上明确写了读书期间不能缴纳社保!
如果你既然已经交了社保,最好及时停止,你在办理的时候写解释函!
F同学于2015年6月回国,其毕业证是2016年9月才颁发,F以为待业期间是从毕业证发证日期开始计算,于2018年7月才参加工作开始缴纳社保,在2019年01月提成落户申请,因待业超期24个月,导致留学生落户失败。
从回国到到提交申请,累计待业时间超过半年。如果中途换了公司,待业时间依然累积;
失败原因解释:待业时间的开始时间是以课程结束护照入境时间开始计算的,并非以毕业证发证日期来计算的。
以上常见的留学生落户的失败案例,同学们一定要多加注意,不能犯同样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