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很多喜欢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单位,甚至还有一部分公司用工操作存在各种不规范问题,最后导致落户申请失败,白白浪费时间......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劳务派遣合同”其中的门道~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人社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用工形式,常见的企业如外服、中智、德科等。
既然是人社部门认可的,又是合法的用工形式,为什么到留学生落户这儿又行不通了呢?
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在留学生落户政策中,明确表明了“派遣人员”是不在业务办理范围内的,而且不仅仅留学生落户,劳务派遣人员在人才引进和应届生落户中,同样也是不予认可的。
还有一些同学跟公司确实与公司直接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但是公司把个税社保外包给其他劳务公司代缴,这样在留学生落户中,依旧行不通。
那劳务派遣工作的同学们就入沪无门了吗?当然也不是,“居转户”是劳务派遣工作的同学唯一可以选择的落户途径!
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资质证明
落户申请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向人才中心提交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劳务派遣的工作经历才会算入居转户有效累计年限哦!
虽然居转户政策原则上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社保个税缴纳单位必须一致,但如果出现如下情况:
签订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同时帮你缴纳社保,而个税由注册地在上海的用工单位缴纳,这样累计的居转户年限也是有效的。
如果公司在上海没有缴纳企业税,则不具备为员工提交落户申请的资质哦!一般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总公司在外地,申请人就职的是上海分公司:
如果就职的分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且企业税缴纳在上海,则问题不大;
如果就职的分公司是非法人分公司,那么企业税可以申报在外地,也可以申报在上海,同学们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了解清楚咯!
如果你想要落户上海
却还不知道具体的落户政策
又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上海落户的资格
欢迎私信或者留言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