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档案留校
SUMMER
办理流程
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返回原籍的过程可能丢失),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
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
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人才市场
毕业生填写好单据之后,档案由学校统一派送到所在区域的人才交流市场,学生可以到此人才交流市场认领人事档案并进行托管。
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一)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二)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办理须知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予受理。
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唯一提供留学服务的单位、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留学归国就业报道、各种人士证明和出国记录。
不计算工龄,归国后就要办理外国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留学生档案问题Q&A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外省(市)是否有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
答: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只设在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②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有何区别?对今后回国办理其它手续是否有影响?
答: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且对今后您学成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均无任何影响。
③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不是必须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您可以选择存放在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另外在出国留学期间档案和户口最好在同一地,以便今后回国办理各项手续。
④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是这样吗?
答:不是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后选择回国就业,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其中,要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这项手续与“应届生”身份的说法无关联。就业单位是否按“应届生”身份接收留学人员,与就业单位聘用要求有关,与档案存放何处无关。
⑤我是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即将出国留学,档案能从学校直接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不能。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亦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范畴,毕业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的转移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高校的要求转至原户籍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保管。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您如果想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⑥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可一并转入吗?
答:不能转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15】33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人员,可待回国就业办理档案转出时一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⑦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能办理社会保险吗?
答:不能办理。
⑧个人能保管自己的档案吗?如果出国留学时档案一直在个人手中保管,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将档案存入吗?
答:个人不能保管档案。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现人社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档案在个人手中不能直接将档案存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请及时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如果您仍在国(境)外攻读学位尚未结束课程,且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⑨现已取消档案保管费,请问之前办理存档手续如何结清费用?
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档案保管费,交费期限已经超过2014年12月31日的存档人员,可自动延期,无需办理续存手续。另外,2013年1月1日档案保管费下调至每月10元,故在此之前按照每月20元缴纳档案保管费的存档人员,亦可自动延期。退费手续可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时,按要求在线申请办理。交费期限不足2014年12月31日的存档人员,可登陆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档案业务——留学存档)——其它服务,提交补费申请。
⑩我是出国(境)留学前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的,但因某种原因未能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法按网页要求提供档案转出的所需材料等,档案如何转出?
答:您这种特殊情况最好先通过电子邮件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具体情况,提供档案调转建议。之后,再提交线上的转出申请。
我是出国(境)留学前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的,但我现在没有回国,想把档案迁回户籍地,如何办理?
我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完《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何时办理档案转出?
答:分两种情况:
(1)出国前北京户籍的留学人员(包含回户籍地就业的留学人员),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后,请在收到《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之日起40天内,登陆留学政务服务平台-档案业务-档案转出,提交转出申请。
(2)出国前外非北京户籍的留学人员:您在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后,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款日期起40天内,登陆留学政务服务平台-档案业务-档案转出,提交转出申请。您落户手续的办理时间及流程,请咨询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如果我在京落户手续没有办成,档案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您在京落户手续没有办成,请尽快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人才。
“档案转递通知单”是什么?档案中必须有它吗?由谁开具?
答:“档案转递通知单”是档案在各档案保管机构之间的转接凭证。档案转递时,须由原存档机构开具并放入档案中。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规定:转递档案时需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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