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本市市区人员需凭《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有关材料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准入证》由市人控办按统一管理、归口核准办理的原则,委托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发。其中,市区内的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中专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投资纳税人员;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部级公司)驻西安办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人员及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等7类人员,可直接向市人控办申请办理《准入证》。另外,因婚嫁、收养迁入市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凭有关材料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不核发《准入证》。无固定住所户口可入集体户在本市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符合准入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科技奖获得者等12类高级人才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大专(含高职)毕业生等人员,本人户口可先迁入所在单位非农业集体户或本市直系亲属处,或者先迁入接收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非农业集体户。待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后,其本人和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以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的户口再迁往居住地派出所。租住公房属合法固定住所新的户籍准入政策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为基本准入条件。其中,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以及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以及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参加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年限计算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其标志是必须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申请迁入本市市区人员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用人单位须为申请户口迁入人员提供市地税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专用缴款书和省、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证明。本次户籍准入政策调整之前已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缴纳税款等的年限,有合法证明材料的,同样予以认可。此外,《细则》明确:申请户口迁入人员的年龄也按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时的实际年龄计算。追缴税款不予计算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国有法人企业,在最近连续3年缴纳税款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为员工申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在本企业连续任职3年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年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本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计算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均为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包括国税和地税在内的税款,由税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企业法人或投资人同时在本市多个企业投资,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各项税款,可以合并计算。自考取得学位等同高校毕业生《细则》明确: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落户条件一致,只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聘(招)用协议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均可申请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普通高校本科往届毕业生中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按照专业技术人才户口迁转规定执行;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但已在本市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可申请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