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法律右边分析:1.个人档案从高中就开始建立起来了,所以高中时候出国留学的时候已经生成了个人的档案,留学回来之后可以先查找一下自己的档案所在地,看看有没有真的丢失;
2.有的学生在出国留学期间,高中学校会继续保管学生的档案,所以可以先去之前的高中院校查看一下,还在的话,可以办理档案转移,将档案存放在合理的档案管理机构;
3.或者去当地的人才中心看看,人才中心是国家法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出国留学之后,有些人会将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存放;
4.也可以去当地教育部的留学生服务中心查询,一般出国留学的学生,相关的档案材料都是存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
如果哪里都没有找到自己的档案,多半是档案丢失了,这时候就需要赶紧重新再补办一份档案了。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