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教育查询(留学生回国后如何认证学历学位)
学历学位认证是与国内学历学位认证相对的概念。适合各类留学生,重点是回国的留学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贯彻中国政府留学政策,促进教学信息资源在线教育的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相关国际公约和多边协议中的义务;同时,为满足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持有者在国内深造、就业和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实际需要;也为我国用人单位和招生单位提供了识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依据和相关建议。事实上,国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生上学、工作、创业、移民的有力依据,显示了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强大作用。学历学位认证其实是一种第三方确认,即检验留学生取得的毕业证是否是合法、有效、真实的凭据。
一般来说,学历认证服务对象信息资源网是面向所有在国外学习并打算回国生活的人,包括港澳留学生、回国深造的研究人员和广义的其他留学生。此外,作为继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但愿意认证国外学历的留学生,也有可能获得内部权威机构的认证。认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准备好相关文件,并与特定的认证机构沟通以获得批准。
(一)鉴定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鉴别国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伪;
(3)提供境外学位与境内学位对应关系的认证意见;
(四)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
需要办理国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持教育集团出具的证明到位于北京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学历学位认证流程如下:
1.登录认证系统首页注册新用户;
2.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认证申请表;
3.按要求在选定的验证点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认证费用;
4.登录外教系统注册账号,查看认证进度;
5.系统中认证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后,接收认证结果;
申请学位认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蓝色背景);
2.拟认证的外国源语言(证书颁发国官方语言)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3.拟认证为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课程的完整官方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研究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应注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授予学位等信息;
5.需要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认证函)的中文翻译原件(必须由正规翻译机构(公司)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信息资源网申请材料,建议在我中心6楼服务大厅办理翻译业务);
6.资格预审学位证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使用此证书申请国外学位证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进行认证);
7.申请人所有护照(包括护照第一页-个人信息页,最后一页-本人签名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护照在留学期间已过期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及封面、签字页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现场核实后立即退回,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