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三月工作,第一份工作在创业公司,社保没交齐,中间找工作间隔一个月,第二份工作了半年,按照最低社保交,裸辞回家三个月,收到外企左边offer右边还能不能走海归落户?
有一份近期的条款,仅供参考。
第二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⑵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如果你是直接一毕业就回上海工作的话,应该还是可以走海归落户的。
关于上海落户社保问题:
a.从回国证明上面的时间算起,不能在除了上海的任何地方有个税和社保的痕迹,如果有就不能在上海落户.
b.从你回国时间算起,到你在上海交第一份社保之前,只要累计待业时间超过两年就不能落户。
所以你这种情况还是可以落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