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专门给在海外留学毕业的中国学生颁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回国后可以认证学历,证明咱们的海外学历是真实合法的。因为中国很多国企(或者私企)是不直接认可国外大学毕业证的,他们只会看由中国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颁发的留学生学历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何办理?
1.教育处是否接受“所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寄出及寄到”等问题的查询?按要求重寄申请材料,是否可以查询收到情况?多长时间可以受理完毕?
答:通常情况下,教育处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在此期间网上状态不会发生变化。如遇申办高峰(一般为每年8-9月、11-12月),办理时间可能相应推迟。申请人可以通过系统查询个人材料审核状态。因人力有限,教育处不受理“所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寄出及寄到”等问题的电话及电子邮件查询。
教育处按照优先受理初次申请的原则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审核。对初次提交材料不合格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材料的,教育处不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回国时申请材料还不齐全,怎么办?
答:回国时申请材料还不齐全者,可以先回国,待材料齐备后再申请办理。
3.我在英国留学期间,计划或者已经先后读了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学习经历(例如:学士和硕士、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应该如何注册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如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两个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但不包括语言课程),教育处仅对在管区所获得的最后学位或学业予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留学经历可在“其他留学经历”栏中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所填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备注栏中。
4.忘记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密码怎么办?
答:密码是您登录报到系统以及提交信息的重要凭证,因此请您务必牢记。如忘记密码,请使用报到登记系统中的密码取回功能或与国内系统管理员联系,教育处工作人员无法帮助解决。
5.能否提供优先或加急服务,或直接到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按照提交申请顺序办理,教育处不提供“优先办理”或者“加急服务”,也不接受当面递交、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其他材料递交方式。
6.对使用的回邮快递单有何要求?
答:申请人应提供已填写地址并付费的回邮快递单。驻英使馆教育处已与申通国际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通公司)达成一致,申通公司愿承担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的快递服务业务,每个工作日将免费来教育处取件:【英国境内快递】、【英国至中国快递】。
在线办理注册登记支付邮资后,将打印标有订单号的快递单随申请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教育处审核通过打印后投递,申请人可在申通公司网站上追踪投递进展。教育处与申通公司在为留学人员提供快递服务中无任何经济关系,也互不承担连带责任。若由申通公司承担的邮寄服务出现任何纠纷,均由申通公司与留学人员协商解决。教育处不接受其他回邮方式。
7.报到登记系统显示申请材料已通过审核,但未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会在审核通过当日或次日打印寄出(不含公休日及公共假期)。如果通过审核并打印10天后仍未显示物流信息,请联系快递公司查询。
8.因各种原因,我在英国期间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能否补办?
答:可以。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或结束工作决定回国之前,可在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您在英期间,因故没有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则请速先补办报到登记手续,而后方可按要求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慎遗失,能否补办?
答:留学人员应妥善保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处一般不予补办。确需补办者,请将补办说明、登记表首页、回邮快递单邮寄至教育处,以便负责老师进行核查。
10.我在英国攻读学位,但最后没有得到相应学位,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学位的留学人员,仍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在英留学身份栏需填写为“其他”。
11.我在英国攻读学位的学校不在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英国院校名单里,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不能。该名单是经过中英两国政府签署的学历学位互认协议确认的高校名单,如果您的证书颁发院校不在名单内,教育处不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2.我在英国学习的学校虽不在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英国院校名单,但该校与其它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学校在上述名单内,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若申请人在属合作办学授予学位的学校学习,需提供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英国院校出具的就读证左边明信右边、毕业证或学位证方能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3.我在英国分别读了本科和硕士,“在英留学身份”该如何填写?“入学日期”如何填写?
答:按照办理最后学位的原则,“在英留学身份”和“入学日期”应填写最高学位的信息。即:“在英留学身份”应填写:硕士生;“入学日期”应填写:硕士的入学日期。单独学习语言的时间不包括在内,并需与学校出具的证左边明信右边上的时间一致。
14.我想在《留学生在线登记》系统上注册,但系统显示我的护照号码已经存在,请问如何解决?
答:凡是涉及类似技术问题,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15.护照遗失或被盗,无法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签证和BRP卡扫描件,可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申请人须提供能够证明您以留学或进修签证,在英居留满6个月以上的其他有效文件,如警察局注册资料的复印件等,并附信说明,教育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审核后办理。
16.持PSW、陪读等签证在英完成学业,能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原则上持有留学或学术进修签证,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申请者曾在英国大学正式注册并在英完成学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经教育处审核通过后办理。
17.我寄送的申请材料未通过审核,应如何重新申请,以及多久才能再审核?
答: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请按照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提示的要求重新上传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教育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将重新进行审核。审核时间自重新提交材料之日起计算。
18.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发现存在错误,如何申请更改?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将被锁定,不能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因此,请留学人员在网上登记注册时,务必仔细审核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如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发现错误,请将两联证明原件连同申请修改内容的情况说明、涉及申请修改内容的证明材料及回邮快递单寄给教育处,教育处审核更改后重新寄回。
19.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答:如可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建议申请人在离英回国前1个月前申办;也可在回国以后申请办理,无明确时限要求。如有需要,申请人尽早完成申办手续。
20.《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使用有效期?
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长期有效,请留学人员注意保存好原件。如回国后申购免税车辆,使用期限须遵照海关规定执行。
21.登记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留学人员在提交报到登记信息之前和之后均可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改。更改时需在“国外报到”页面点击最下方的“修改报到信息”按钮,然后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登记信息。但留学人员在完成“申请回国证明”登记并提交申请后,将无法再修改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22.是否生成登记序列号后方可打印《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答:否。留学人员可在完成报到登记并提交信息后,立刻打印《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