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个人所得税记录如何查询?
答:在上海税务网站上设置个人身份证号及密码,可以查询到个人在本市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务所柜台可打印其纳税单位为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明细。
我一个月前在浦东人才递交了居住证积分新办的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原件,何时可以尽早领回学历原件?
答:学历学位核实情况查询可以登录“浦东人才服务网-便民查询”栏目,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查询。如查询结果显示为通过的,则可前往当时递交学历原件的受理网点领回学历证书。
我们有个新员工入职,需要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在人事帮他到人才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前,需要员工提前到居住地街道办理信息变更吗?还是不需要员工去,人事直接到人才中心来办就可以了?
答:居住证单位信息变更由个人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证积分单位信息变更需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单位信息变更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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