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留学回国人员如何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指南在这→
一、申办依据
目前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办理上海户口的主要参考政策为以下3条:
1、《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
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
二、申办条件、材料及流程
我们为大家梳理制定了针对不同“起办条件”人群(表格第1、2行)的申报指南,请大家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查阅相应指南表格(9类-Ⅰ至9类-Ⅸ),根据提示准备对应材料~
(一)9类-Ⅰ: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
(二)9类-Ⅱ: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
(三)9类-Ⅲ: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习
(四)9类-Ⅳ:非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习
(五)9类-Ⅴ:国外高校学习,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六)9类-Ⅵ:国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学士学位
(七)9类-Ⅶ:在国内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后,赴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
(八)9类-Ⅷ:不满足9类(Ⅲ-Ⅵ)的条件,但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学士学位
(九)9类-Ⅸ:不满足9类(Ⅲ-Ⅵ)的条件,但在国外高校学习,获硕士学位
三、户口迁移流程
1、人社部门审批通过后,关注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依次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查询准迁信息,查到后,在左边公众号右边左下“业务办理”栏,依次进入“业务办理”--“户籍业务”--“外省市户口迁户落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落户”进入相应模块,按提示填写信息,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或直接携带材料至公安派出所领取)。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至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素材|人力资源部
编辑|李艺佳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