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也整理了很多关于留学生上海落户不能怀孕信息,以及大家所关心的这些问题华侨子女又照顾生二胎的规定吗,有关归国留学生的二胎政策。??
1.按归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凡已取得国外永久或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都可认定为华侨。对在较难取得定居权的居住谋生的中国公民,取得三年以上居留签证的,可视为事实“定居”,认定为华侨。他们回国定居,为归侨(摘自国务侨办《关于界定华侨身份问题的复函》)。回国定居,根据公安部的解释,指在我国内地取得户籍。华侨回国定居的生育问题,按照国务院侨办、计生委《关于归侨、侨眷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意见》([83]侨研字第002号)执行。该意见摘要为:(1)归侨在国外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不允许再生育;加入境时已怀孕的,可允许其生育。(2)在国外已生育一子女,回国时间不满六年的,可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3)如所生育子女都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4)在自治区定居,可参照当地关于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2.不按归侨计划生育政策的:(1)未取得国外永久或长期居留权,或三年以上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在国外期间违反国内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行为,回国后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理。(2)公派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学习期间均不属华侨,学业期满即归国的不具有归侨身份。(3)1996年2月以后出国的公派留学人员逾期滞留不归(指未经派出单位批准延长其出国留学期限而超过原批准留学期限)的人员当中虽已取得三年以上居留签证但未了结协议的,回国后不享受归侨生育照顾政策。未了结协议指违反其出国前与教育部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所签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后,未缴纳该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金,逾期3个月以上的未赔偿留学资助费用。是否缴纳以是否提供缴纳收据或留学基金委出具的有关证明为准。
在中国这个靠关系,吃黑钱的社会。估计是可以不予处理,但是你要给好处费给街道办,户籍派出所。。。之类的相关机构
以上都是我为大家细心准备参考的,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