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存放合同原件,办理注销手续时收回;若合同未到期,请携带完整交费票据原件或收款单原件退费。
2.中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注销户口申请书原件一份,内容包括:注销前姓名、身份证号码、注销原因、国(境)外住址、联系方式、本人签名、申请日期。
4.已在国外定居的,应提交本人申请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其获得永久居留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原件;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提交本人申请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批准通知书》、香港或澳门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证、加盖有中国边防检查部门入境验讫章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应提交本人申请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有效外国护照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原件。(外文文件需在中国境内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
如需开具注销证明,自递交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凭有效证件(外国护照、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自行去东升派出所户籍档案窗口开具。
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手续请见:出国留学人员如何委托他人代办户口相关事宜?
(二)因死亡注销户口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存放合同原件,办理注销手续时收回;若合同未到期,请携带完整交费票据原件或收款单原件退费。
2.中国居民身份证
3.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写的注销户口申请书原件一份,内容包括:注销前姓名,身份证号码,死亡原因、时间及地点;办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人签名,申请日期。
4.死亡证明原件(国内开具的,提供注明派出所存档一联)、复印件各一份
5.外文文件需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递交翻译原件。
如需开具注销证明,自递交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凭有效证件前往东升派出所户籍档案窗口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