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条件
就在昨天,我一提到在上海定居的政策,
很多学生询问了具体的投标条件和程序,
今天已为大家准备好,
马上收藏去办理吧~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条件
根据《海归申请上海永久居留规定》,下列条件在上海登记需要分钟!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上海人才引进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落户上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左边法律右边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图2。国内大学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国外大学硕士学位;或者在中国非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在世界500强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在国外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世界500强大学中获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在同一单位连续六个月满足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的社会保险缴款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政职工的平均社会工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应当与社会保险缴款基数相对应。
5.其他不符合条件二、三并在外国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者以上学位的,同时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社会工资的1.5倍。
来上海创业的留学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国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外国留学生在境外机构获得学位的,应当得到教育部的承认。
2.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在1年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附注:派遣人员不是申请在上海永久居留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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