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一、奖励规模为650人,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品学兼优。
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确定回国工作。品学兼优。
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4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南非、挪威、奥地利、芬兰、荷兰、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爱尔兰、瑞典、丹麦、白俄罗斯、意大利、葡萄牙、新西兰、乌克兰、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冰岛。
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二、对照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在此期间内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具体受理时间以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时间为准。
有关驻外使(领)馆经过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知驻外使(领)馆。
三、请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左边()右边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确认提交后,申请人需下载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要求向有关驻外使(领)馆提交完整电子版申请材料。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2.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