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配偶以及子女“家属随迁”的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材料才可以办理?
留学生配偶要求
1、在回国之前就已结婚,且配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2、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落户。
3、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
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留学生子女要求
1、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
2、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
a.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
注意: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落户。
b.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随迁所需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落户其他注意点
1、办理留学落户不需要居住证,所以大家不用太在意是不是办理居住证,很多留学生在申请落公共户时候发现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所以大家在租房时候务必先和房东确认好配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手续。
2、递交材料一定要再三检查一遍,就像是高考你交卷完成之后是没有办法修改和删除的!都觉得自己填写的没有错误很快就上交了,结果因为一些小细节导致了预审失败,还会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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