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留学生们!
批复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的改动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多少小伙伴已经拿到自己的落户批复了呢?
要知道拿批复之前有个很重要的步骤要做——线下递交材料,如果材料递交不齐或不规范,重新递交又费时又费力,更不要说现在临近政策截止期,申请落户分秒必争!
今天,我们就整理了下线下递交材料所需的材料清单以及注意要点!
大家记得收藏哦!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基本材料(需要盖公章)
一、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公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司个人个税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以下材料不需要:
单位介绍信
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基本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
*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四、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五、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在沪落户地址证明
落户地址为个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落户地址为社区公共户,不需要提供材料
如果有配偶随迁的需要
一、配偶身份证
二、配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三、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四、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五、配偶本市劳动(聘用)合同
六、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七、结婚证书
*持国外结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如果有子女随迁的需要
一、子女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二、出生证明
三、在读证明、学籍证明(学龄前无需此证明)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例:国内最高学历高中,毕业证遗失,需补办相关学历证明
以下材料不需要: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