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份工作地不再要求上海
留学生落户新政策和老的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再要求留学生回国后必须要先来上海工作,可以先去其他城市工作,2年内来上海持续工作,并缴纳相应社保和个税即满足落户申请要求。
二、高学历条件放宽
留学生国内本科毕业院校由原来的115所211院校变更为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
(左边公众号右边后台回复“双一流院校名单”可获取相关学校名单)
三、申办流程简化
①、落户材料可以线上获取,进一步简化落户申办手续;
②、部分网传申请材料可以延交,户口本可以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补报系统;
(不建议大家延交材料,最好材料备齐后一次性提交)
③、审批提速,对初审材料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目前落户办理网点已经覆盖上海各区,有些网点还可以省去预约取号的步骤。
四、激励政策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2、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3、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总结:
1)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直接落户(如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博士等);
2)对高端人才给予落户优先权;
3)创业落户与旧政大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