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人员证明(共10篇) .doc

回国人员证明(共10篇)第1篇:回国人员证明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和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资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和交流司的相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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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人员证明(共10篇)

  

第1篇:回国人员证明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和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资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和交流司的相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次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含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轮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分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自己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就单三次资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自己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就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资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自己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和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问。

  

为确保存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次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就单原件等证明资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次人左边ID右边和密码等信息,了解毕业学校网站中次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就单和自己护照,上述资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就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部署工作、落转户口、子少女入学、多生子少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方便条件。

  

第2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详细解读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资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有什么用处?

  

此证明的用处是:

  

1)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存;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资料;

  

4)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3.什么时候申请?

  

在英国(爱尔兰)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次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符合什么条件才干申请?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必需是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必需在英国(爱尔兰)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者。

  

3)必需是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5.具体办理措施是什么?

  

具体办理方法为:

  

1)凡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是已经在使馆教育处办理了报到登记手续的留学生。若还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请先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均通过邮寄办理。

  

6.如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报到登记事宜请按国家公费留学人员专栏相关规定办理。其它各类留学人员按下列措施办理。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不需要自己到使馆教育处当面办理,一般通过邮寄办理即可。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请将下列资料同时寄到使馆教育处,否则无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1)填写好的>(如不能在此下载表格,可来信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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