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提前公布
上海市人社局在11月13日正式实施,直至2025年11月30日。新政策的此次调整,整体是比较放宽的。尤其是取消了首份工作在上海的限制,以及增加了激励条件。
一.学历条件及境外天数调整
1.国内学历放宽:
从原来的国内211/985大学改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境外大学仍在世界排名500高校
2.学历要求调整
~境外博士学位
境外累计时间360天
如果合作办学等性质,累计在外学习时间180天
来沪全职工作可直接落户
~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本科境外时间为720天
且硕士阶段180天
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础数为1倍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硕士阶段不少于180天
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基础为1倍
~境外本科+硕士
境外硕士180天
连续6个月社保基础1倍
~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或硕士
本科境外学习时长720天
硕士境外时长180天
连续12个月在社保缴纳基础为1.5倍
二.留学生落户条件调整
原有政策表明:
留学生回国后必须直接来.上海工作交社保个税
新政策更新此项为:
回国后两年内来沪就业并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持续缴纳社保和个税(补缴社保和个税不予认可),持续在上海工作即可落户。所以,大家不用再担心首份工作不在上海的问题了,只要在两年内符合上述要求即可。
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且试用期结束后才可以申报,网上受理时合同剩余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不可是派遣人员,也不可能补缴或第三方缴纳社保。
这个的确是本次新政调整较大的部分,解决了不少留学生因为异地社保问题无法落户上海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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