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相关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即今天开始生效!
政策变动一:学历条件及境外天数调整
国内学历背景放宽,由原来的211大学改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境外高水平大学仍为世界排名前500高校。
境外博士学位:境外累计学习时间≥360天,如为联合办学等性质,累计在外学习时间≥180天;来沪全职工作可直接落户。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要求为720天,且硕士阶段一般不少于180天;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硕士阶段不少于180天;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境外本科+硕士:硕士境外累计180天;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720天;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非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硕士境外累计180天;连续12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5倍。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或者硕士:本科境外学习天数不少于720天;硕士境外学习天数不少于180天;连续12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5倍。
变动二:留学生落户条件调整
回国后两年内来沪就业并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持续缴纳社保和个税(补缴社保和个税不予认可),持续在上海工作即可落户。所以,大家不用再担心首份工作不在上海的问题了,只要在两年内符合上述要求即可。
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且试用期结束后才可以申报,网上受理时合同剩余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不可是派遣人员,也不可能补缴或第三方缴纳社保。
变动三:激励条件调整
这些人才来沪就业,可直接落户!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
3.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4.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
来沪工作半年,可直接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总体来说,今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调整相对放宽了一些,也给了更多留学生们上海落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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