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户籍居名,长三角地区办理迁户流程更加容易了,减少了线下递交材料,来回跑动,落户上海也更加便捷了!
2月19日起,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户籍居民,长三角“投靠类”“人才类”落户跨省办理更便利。
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在长三角区域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需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而按照传统跨省迁移户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只能通过线下跑动递交材料,需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纸质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整个流程中申请人不仅需要往返两地,还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新政推出后,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就可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
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申请落户时,即可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
上海落户工具:上海落户条件自动评测系统
(一)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目前,上海市适用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范围为:公安审批“投靠类”(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经上海市人社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2、准予迁入。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3、迁出注销。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4、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