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内容快来看看吧!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那有的小伙伴就要问了,11月1号之前,因疫情无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课程,导致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要求的情况,学历认证会受到影响吗?
就在昨天,9月16日教育部发布会上也有提到关于【学历认证】的内容:合理引导学生在国内通过远程教育方式继续完成学业,同时及时回应解决留学人员普遍关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政策性问题,明确留学人员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课程,以及因此导致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要求的情况,不作为影响其学历学位认证结果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