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留学生同学来问家属是否可以一起随迁上海的问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小禾现在就来讲解一下:
随迁对象:留学生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孩子
1、在回国之前就已结婚,且配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2、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落户。
3、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
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配偶申请表就是指的是申请人填的申请表中配偶那一栏,没有其他单独的表要填。
1.档案,跟申请人一样,在请示函里注明“配偶档案由上海市人才中心(或者现在单位)管理”。如果是自己公司管理的,要提供单位有存档资质保管证明
2.劳动合同,要带原件,合同有效期必须大于6个月,收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只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必出示原件。这一点着重说明,配偶的公司是北上海的分公司,需要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还有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另外,需要总公司提供授权书,授权分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人事招聘权和为员工办理上海落户的权利。
4.配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果是国外学历可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5.配偶的护照,出入境记录,要求跟申请人一样。
6.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和身份证,要求和申请人的一样。
7.放弃随迁的很简单,户口本+身份证+承诺书(网站里有样板)。
8.子女的部分出生证,户口本,护照,出入境记录,及就读证明或学龄前儿童情况说明。
家属如是留学回国人员,也在国外有工作经验,也需要国外工作证明的翻译件。总结下来就是材料跟个人基本一致,只是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单。建议能多准备就多准备。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配偶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证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四)放弃随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留学生子女
1、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
2、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
a.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
注意: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上海市投靠类政策办理落户。
b.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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