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非沪籍人员居住落户政策及机制已经非常的完善,通常情况下,非户籍人员在沪工作生活学习,首先要办理居住登记,然后办理上海居住证,按照积分制度当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时,享受上海市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进而申办上海市常驻户口。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原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5〕49号】(政策有效期: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落户条件
就业单位要求:
上海市内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申请人学位学历及求学时间要求:
国(境)外留学生(包含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最高学历须本科及以上,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应少于180天。
进修类留学人员:在国内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资格,赴国(境)外满1年以上。
申请人工作要求:
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现有劳动合同有效期在1年以上,且剩余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社保税收要求:
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或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且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创业类落户条件
申请人学位学历要求: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
进修类留学人员:在国内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资格,赴国(境)外满1年以上。
创业要求:
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30%。创业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我是金吉列资深留学规划师王婧,已有多年留学工作经验。我熟知外国的教育体系及课程专业设置,欢迎大家来金吉列留学与我一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