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一下哦。表中的个税数据只是大致的参考,实际缴纳过程中情况合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一、通常所说的,本年度1倍、1.3倍、2倍、3倍社保基数相对于是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而言的(并不是个人和公司),上海市也是将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社保缴费的参考线(本年度社保基数范围在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会在每年的3月底或4月初公布。
二、社保年度周期:当年4月-次年3月,个税年度周期:当年1月-当年12月,公积金年度周期:当年7月-次年6月。
三、表中最近几年的个税是按照税前工资扣除:社保基数个人部分10.5%(2006-2013年个人部分是:11%,2011-2015年农业户口是:9%)和公积金个人部分7%计算的,实际个税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2011年以前的小城镇保险、2011-2015年的农业户口三险、补充公积金、工会费、奖金等)有差别,但是合情合理就可以。
四、不换公司的情况下,上一年个税对应的平均税前工资是今年的社保基数,社保基数通常是逐年増加的,因此大多数时候实际个税要高于表中的数据。
五、2006年以前的个税起征点:800元,2006年1月个税起征点:1600元,2008年3月个税起征点:200元,2011年9月个税起征点:3500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5000元。
六、个税起征点提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补充公积金、累计预缴预扣等因素导致个税减少的,并不影响落户、居住证积分的办理,社保基数和个税匹配看的是个税对应的税前工资,个税只是反推税前工资的依据之ー,官方给出的个税标准只是参考,实际缴纳出现差额的,只要合理合规即可解一下哦。表中的个税数据只是大致的参考,实际缴纳过程中情况合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一、通常所说的,本年度1倍、1.3倍、2倍、3倍社保基数相对于是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而言的(并不是个人和公司),上海市也是将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社保缴费的参考线(本年度社保基数范围在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会在每年的3月底或4月初公布。
二、社保年度周期:当年4月-次年3月,个税年度周期:当年1月-当年12月,公积金年度周期:当年7月-次年6月。
三、表中最近几年的个税是按照税前工资扣除:社保基数个人部分10.5%(2006-2013年个人部分是:11%,2011-2015年农业户口是:9%)和公积金个人部分7%计算的,实际个税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2011年以前的小城镇保险、2011-2015年的农业户口三险、补充公积金、工会费、奖金等)有差别,但是合情合理就可以。
四、不换公司的情况下,上一年个税对应的平均税前工资是今年的社保基数,社保基数通常是逐年増加的,因此大多数时候实际个税要高于表中的数据。
五、2006年以前的个税起征点:800元,2006年1月个税起征点:1600元,2008年3月个税起征点:200元,2011年9月个税起征点:3500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5000元。
六、个税起征点提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补充公积金、累计预缴预扣等因素导致个税减少的,并不影响落户、居住证积分的办理,社保基数和个税匹配看的是个税对应的税前工资,个税只是反推税前工资的依据之ー,官方给出的个税标准只是参考,实际缴纳出现差额的,只要合理合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