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海外留学生进行学历认证,简化流程,今后回国办理学位认证,无需办理所在国家中国大使馆留学生归国证明。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流程,以及今后办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的新版本。
基本流程:
1.登录认证系统首页注册新用户
2.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提交认证申请表
3.按要求到选定的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和缴纳认证费
4.登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注册账户,查询认证进度
5.系统中的认证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后,领取认证结果
申请材料清单:
1.一张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成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左边明信右边)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需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如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到国外高校学习获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者要提供国内高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板下点击原文链接);
8.EMS特快专递邮寄单(邮寄单由验证机构提供;申请者填写常用的中国境内地址和电话,且与认证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读证明等);
2.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需提供这部分成绩对应的原始成绩单及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不提供);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且无境内学院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境内学院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3.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左边明信右边者,需提供该证左边明信右边和成绩单的翻译件;
4.在俄语国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证,需提供预科证明或学士学位课程入学合同;
5.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6.在美国学习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7.在加拿大学习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permit);
8.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9.欧洲部分国家需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10.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时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1.如申请者为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毕业生,则应提交语言预科证明和国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全程在古巴完成学业者无须提交学习经历证明)。
12.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
13.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内(自代办之日起)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者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