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政策中,留学生落户、人才引进、居转户都有相应的随迁政策:
留学生落户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人才引进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未成年子女”是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16周岁及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凭证。
16周岁及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凭证。
配偶随调(或随迁)的,需提供在沪参加社会保险凭证(或退休、失业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凭证。
引进人才收养子女随迁的,按市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居转户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
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信息。
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并提供前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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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发现“家属随迁政策”中,主要针对的还是配偶和子女,一般不包括父母随迁,投靠子女等。根据上海的政策,除了外迁老人返沪落户之外,上海并没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说法。
那么应届生子女没有办法随迁,要怎么落户呢?
应届生落户之后,如果在上海有房产,那么子女就可以随时以投靠父母的方式进行落户,而且不用受父母落户年限限制。
而前面提到的留学生落户、人才引进、居转户,如果错过了子女随迁,就必须等到落户满5年之后,才可以申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而且对于随迁子女的年龄要求与落户随迁政策中的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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