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旧政策同时废止。相比上一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新版细则在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力度上更大。对高层次人才、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高端人才给予落户优先权,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不受社保及个税纳税的基数和时间要求直接落户,这也是此次新政的最大亮点。
2020年12月发布的新政策相比老政策有什么变化呢?
学历调整新增院校
1.学校名单调整
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改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国内211、985大学改为国内“双一流”大学
2.学历要求微调
第一类
境外博士学历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年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累计学习天数≥半年
第二类
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境外本科+硕士
第三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四类
国内研究生或者副高职称+访问学者
境外学习天数满足1年
第五类
非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或者硕士
备:不含大专或者HND起点
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
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半年
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就读,国内学习总学分不能超过50%
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学学分<20%
前四类留学生半年1倍社保基数落户,第五类留学生1年1.5倍社保基数落户!
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
原政策:
留学生回国后必须直接来上海工作,缴纳社保和个税!
新政策: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可以办理!
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
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
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这也是新政策调整较大的部分!
原先很多因为异地社保问题无法落户上海的同学
此次新政策颁布,直接意味着这部分同学又有了落户上海的资格!
存在【异地社保个税】【待业时间】超过2年的同学
不再需要税单
原政策:
申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交【个税单】
新政策:
不再需要【个税单】及任何社保证明,
全部改为人才中心后台查验!
个税单只能公司后台打印,需要麻烦公司HR等同事,耗时耗力;
调整后,不需要自行打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落户申请所需时间!
新增激励措施
1.部分博士可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2.重点单位工作半年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3.自主创业部分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公司要求微调
在新政策中,公司要求这一点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注册资金不限;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注册地在上海,依法缴税;
如果是分公司,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社保和个税都须缴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