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说了关于社保基数的问题还有新系统填写容易犯的错误,今天再来和大家说一下关于“档案”的问题吧。
阅档内容
(1)外省市最后工作单位名称、离职时间、离职方式
(2)报到证
(3)有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离职材料
(4)上海事业单位进编材料
(5)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违反犯罪、参加非法组织等不良记录
很多留学生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高中出国读书的留学生,绝大多数是没有档案,没有档案会造成一个悲剧,就是无法落户,所以没有档案或者不确定档案在哪里的同学需要提前先去补建档案,确认档案目前存放在哪里才可以。
Q:留学人员办理落户的材料中有“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同意接受证明”,具体指什么?在哪里办理
A:用人单位若无档案保管权,人事档案可委托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请在请示公函及申请表中注明"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即可,无需另外提供材料。
那如果高中毕业后就出国学习,
一种情况是档案转到社区或其他可存档的机构,
另一种就是在原高中存放,直到你留学回来去调档。
当然,有些高中会把档案直接交到学生本人保管。
还有一种比较糟糕的情况就是,高中的学校在你离校多年后丢失了档案。
这时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进行补办档案:
1.在原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补建档案
2.在出国前最后就读学校补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