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留学生落户上海失败总汇分析
落户咨询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有些无伤大雅,有些可能就成了落户的致命伤。
?案例一:
刘先生工作于上海的某分公司(总公司在外地),合同跟总公司签的,社保和个税皆通过上海的分公司按要求连续缴纳,其他各方面条件也都很不错。于是,刘先生在公司人事的带领下去人才中心交材料,却被告知其不符合落户的条件,并被柜台的老师在落户系统中登记留痕。
问题点:劳动合同不符合要求(被定义为派遣性质),具体参照如下
落户政策明确规定: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所以务必要保证劳动合同、社保和个税的公司名称严格一致!
接下来,刘先生又在上海分公司的配合下跟分公司签了一份新的合同,重新到人才中心提出申请,被柜台的老师直接拒绝,无奈之下开始找代办落户的机构处理,然而,被柜台的老师拒绝了两次并记录留痕,即使找代办机构也无能为力!
刘先生将可能面临的处境:已被判定为外地公司的派遣性质,以后都无法通过留学归国的政策落户上海。原本很小的问题,最后却成了硬伤,还是前期了解不够精准。
提醒大家,去柜台交材料前所有的材料一定要准备到位。交材料前可以通过沪籍政策解读审核一下你的材料,防止出现纰漏,同时也有助于你一次性成功提交材料。
也许你对落户政策研究很多遍,也许你也做了很多的攻略,可难免有遗漏的细节之处,但愿这些细节不要成为你落户中的致命伤。
案例二:
C先生,国外高校硕士
2016年8月读完国外课程回国
同时8月开始在上海工作,社保个税符合要求正常缴纳,已满11个月(C先生的国内外学校皆不在名单内,需要缴纳一年1.5倍社保)。
2017年4月正式拿到国外硕士毕业证书
C先生近期准备办理上海落户,被告知其个人的情况目前无法办理
政策有规定:
国内外学校均不在名单内的人员,社保基数需要满足上海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并正常连续缴纳满一年,个税也要相对应。
C先生的社保虽然已交“将近”11个月,但是正确的计算方式是:从2017年4月C先生拿到国外的毕业证书开始计算12个月。
当然,之前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落户的留学生越来越多,政策也会越来越严格(甚至苛刻)。
关于申请落户的相关时间问题(国外学习时间、回国时间、毕业证时间、回国证明时间、待业时间、社保个税缴纳时间),每个人的情况各有差异,若有相关问题,可直接扫描文末左边二维码右边或底部留言,由专业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