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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引海外优秀留学生归国后就业落户
经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依据国家留学政策及地方政府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8.申请人等待审核结果时间: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受理后,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1个月左右〕.〔遇节假日顺延〕.
9.申请人得到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材料我中心将以电子或方式告知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审核结果以电子方式通知申请人.在此期间申请人及用人单位所提供信息发生变化,用人单位请及时发电子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所递交申请材料请自行复印留底,无论结果如何,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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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申请人领取审核结果:
留学人员接到领取结果通知,按照电子通知的时间及材料要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并交纳服务费200元.
二、根据用人单位性质,聘用单位为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需递交材料要求:
<注:所有材料必须为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复印的内容和原始信息须保证1:1的尺寸,不得放大或缩小;复印的内容必须清晰,如由于原始材料不清晰造成复印模糊,请标注清楚,以便查验;除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签名外,其他信息必须打印;递交2人以上材料,每份申请材料中都要由目录单、预约单、介绍信、代理协议等材料;材料中的聘用〔劳动〕合同、接收函、社保证明等所有材料上的单位名称及盖章必须与立户单位的名称一致.>
1、中央国家部委所属在京国家级事业单位、公立大专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应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竖版A4纸打印1页、需签字,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横版A4纸打印1页、须盖章,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后下载〕
〔3〕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内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国内博士学位证书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由国、境外原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做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
〔5〕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如有护照丢失或缺少出入境印章,需提供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学****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6〕《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1〕事业编制人员:需有单位盖有人事章的公函,说明是事业编制人员并提供与所聘留学人员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如不签聘用〔劳动〕合同,单位公函需由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签字.
2〕非事业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