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北京理工大学保卫处户籍室、就业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属地派出所,就毕业生出国留学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现将毕业生准备出国留学符合户口暂存学校的具体条件及相关说明下:
一、毕业生出国留学首先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毕业生如获得了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以选择将户口自愿转入留学服务中心,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往原籍。
三、准备将户口存放留服的毕业生在毕业前仍未获得符合留服存放户口条件的,户口可暂存学校至2015年年底,请在2015年6月15日前向学院负责户籍的老师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及“家长知情书”(需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负责老师在2015年6月22日前将毕业生签署的“承诺书”及“家长知情书”提交给保卫处户籍室进行存档备案。
四、学校为提交申请毕业生出国留学户口暂时存放的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届时如果准备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仍未迁到留服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将该毕业生户口迁往原籍,不再存放。
五、获得了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且已经符合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的,先要将留学服务中心盖章的接收函前往就业办公室盖章后到保卫处户籍室提取户口,后续落户相关手续由本人协调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户籍迁出转入留学服务中心后,毕业生在留学过程中及归国后需要办理的一切事宜须与留学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办理。
为了我校毕业生派遣工作高效、有序、系统化的进行,请各位老师、同学们认真细致的了解学校毕业生派遣的相关工作流程、细则,同时,也请大家根据毕业生派遣相关工作的要求、时间截点等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在此,也衷心的希望毕业生们圆满办理好相关的离校手续,在新的人生道路上,有新的开始,新的起点,祝愿毕业生们扬帆远航、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北京理工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