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社保基数是什么吗?和社保有什么差别吗?
社保、个税,这两项是申请留学落户最基本的考核标准。
这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条件!大家一定要注意!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社保基数”常见问题的回答,详细解读!
Q:
社保是什么?
A: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Q: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A:
根据沪劳保基发(2006)7号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Q: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是多少?
A:
2019年11月起社会平均工资数为8211元/月,这个标准将会保持到2020年6月;
2020年7月会公布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数,预估为9500元左右。(此数字为预估,仅供参考)
Q:
“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A:
个税申报从去年七八月份的时候全国上线了金税三期,实现了大数据比对,即申报个税中抵扣的社保金额应与在社保申报的缴费基数计算出来的金额能够合理对应,否则说明个税或社保的一项数据申报是错的,会引起税务注意。用大白话说就是你以8500元基数交的社保,那么就同样要以8500元去申报个税,合理对应指的是有部分合理波动的情况,比如年终奖的情况,个税基数会高于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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