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随迁政策:只有配偶(回国前已结婚)和子女可以随迁,父母兄弟姐妹都不可以随迁
随迁条件
配偶:
1.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
2.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须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随迁申请
4.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子女:
1.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2.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
3.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
4.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2.随迁材料
配偶随迁:
1.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配偶身份证
3.在沪落户地址材料
4.配偶护照
5.配偶出入境记录
6.结婚证书:持外国结婚证明的,另需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子女随迁:
1.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子女护照
3.子女出入境记录
4.在读证明、学籍证明:16周岁以上,外省市就读提供
5.出生证明:在国外生的,另需提供拥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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