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沪租房或住在亲友家,单位无集体户,直系亲属也无产权房产的留学人员如何落户?
留学人员户口可以落:自有房产、直系家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在沪无自有房产或无直系亲属在沪有房产且单位无集体户的留学人员可申请落在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请在请示公函与申请表中注明落“上海市社区公共户”即可,无需另外提供资料。社区公共户相关政策请查询上海市公安局官网。
留学生申请上海市社区公共户说明:
(一)申请人办理户口事项应当如实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认定真实、有效,并且申请人的落户数据已经进入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信息系统,当场办理。本告知单中字体加粗的材料,由派出所收取原件存档。
(二)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户口事项的,可以聘请律师或者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也可以在公安机关当面填写《户口事项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人持迁移证后,应当先拍摄身份证照片再办理户口迁入。
(四)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数据,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随申办”市民云APP“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可通过亮证方式使用电子证照,免交纸质材料。
注:信息来源徐汇就业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