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上海人社局发布留学生落户Top100院校名单!

6月15日,上海留学生落户申报系统进行了更新,人社局认定的世界排名前100院校名单也正式出炉!落户系统中的排名是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Q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以下是申报系统内公布的世界前100院校留学生落户的详细要求:【学历要求】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0国(境)外

官宣!上海人社局发布留学生落户Top100院校名单!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6月15日,上海留学生落户申报系统进行了更新,人社局认定的世界排名前100院校名单也正式出炉!落户系统中的排名是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Q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

  

上海留学生落户院校名单

  

以下是申报系统内公布的世界前100院校留学生落户的详细要求:

  

上海留学生落户院校名单

  

上海留学生落户院校名单

  

上海留学生落户院校名单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本科+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社保基数】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待试用期结束后再提交申请;无试用期的同学,工作一个月以后提交申请。

  

【社保个税】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世界排名51-100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本科+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社保基数】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后申请。

  

【社保个税】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多数学生在出国留学前,对自身情况其实都不甚了解,想要选择中介帮助自己,但是目前中介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400多家合法留学中介,1000余家非法黑中介。到底如何辨别与甄选成为了一大难题。

  

留学监理网免费为学生提供留学咨询规划建议、推荐靠谱的留学机构、审核留学方案和中介服务协议,受学生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督办留学中介的服务过程并“先行赔付”。

  

甄选靠谱专业的留学中介机构

  

使用方法:只需要告诉我们您是希望找到靠谱留学中介,还是预约资深的留学顾问或者帮忙审核留学中介出具的留学方案即可!

  

特别申明:

  

1、本文仅作为信息分享使用,不作商业目的,非广告;

  

2、本文引用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3、本文引用数据来源于网络,非我们意向杜撰,请读者自行鉴别;

  

以上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4000-315-285),将立即删除!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