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正式启动,根据通告,本年度项目进行了重大调整。
调整内容包括:
1)大幅增加奖励人数;
2)新增一类(B类)奖励对象(即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内的拟回国工作人员),奖金与A类的特别优秀奖的奖学金金额相同等新政策。
政策的调整目的为鼓励广大海外人才回国发展。
调整内容及文件原文如下:
一、奖励规模变化
2021年度计划奖励650人,较2020年增加了150人。且其中“特别优秀奖”由以往的“不超过10人”调整为“不超过20人”。
二、奖励对象分类
本年度奖励对象分为A类(600人)/B类(50人),这一分类方式是在本项目上是首次出现。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对比2020年的奖励对象要求:
“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可以确定A类人员与以往的奖励对象基本相同,同时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了100个名额。
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是2021年度申报中新增的奖励对象,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B类人员是2021年度申报中新增的奖励对象,面向应届博士和即将回国的海外博士后群体,这类群体的特点可以归纳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40周岁)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不超过45周岁),并计划回国的人员”。
三、奖励金额设置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美元,这一项与往年的奖励金额无区别。
B类为新增奖励对象,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美元,与A类特别优秀奖的奖学金金额相同。
四、申请资格说明
由于新增了B类奖励对象,涵盖了应届博士和博士后两个群体,因此往年的申报资格要求中关于获得博士学位时间限制取消,但增加了A/B类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的限制。
以2020年申报资格为例“以下情况不具备申请资格:1.曾获得该奖学金;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3.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
本年度的申报资格调整为“本年度有A、B两个类别,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请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报。需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1.曾获得该奖学金;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五、申请材料调整
A类奖学金申请“导师推荐信”不再作为必交材料,而调整为选交材料,对推荐信的时效性和打印信纸做了要求,而在语言方面(尤其非英语)、提交方式等方面没有详细要求。
B类参照A类提交材料的同时,结合B类申请条件“已确定回国工作”要求,额外增加了“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这一项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也称“海外优青”)的申报要求类似。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发现,本年度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将计划回国工作的海外应届博士和博士后群体纳入奖励对象,并围绕奖励对象做了较大的政策调整,这一项目的调整是新时期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的具体体现之一,鼓励广大海外人才回国发展。
以上为时代学者对本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调整的理解,文件全文如下: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实施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一、奖励规模为650人,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4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南非、挪威、奥地利、芬兰、荷兰、比利时、瑞士、西班牙、爱尔兰、瑞典、丹麦、白俄罗斯、意大利、葡萄牙、新西兰、乌克兰、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冰岛。
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二、对照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在此期间内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具体受理时间以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时间为准。
有关驻外使(领)馆经过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知驻外使(领)馆。
三、请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确认提交后,申请人需下载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要求向有关驻外使(领)馆提交完整电子版申请材料。
附件:1.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2.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奖励对象分A、B两类。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3.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第五条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第六条奖励规模为650人,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
第七条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同时按要求向我驻外使(领)馆提交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具体受理时间以各驻外使(领)馆通知为准。
第八条各驻外使(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总结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第九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
第十条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美元。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本年度有A、B两个类别,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请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报。需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申请过程
1.馆区选择:申请人需认真选择所属馆区。如选择错误,所在馆区将无法接受申请材料,则为无效申请。
2.申报时间: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起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0日0时至2022年1月20日23时59分,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务必在此时间段内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如有馆区单独规定报名时间,请以该馆区规定为准。
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三、材料清单
请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网申材料,并按清单顺序准备扫描材料:
(一)A类申请人提交材料列表
1.必交材料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在读院校注册证明须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毕业或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在上传原件的同时,另附汉语翻译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研究课题。
2.选交材料
(1)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2)学术会议邀请函。
(3)导师推荐信。如您希望上传导师推荐信,请注意导师推荐信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由导师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并签名。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二)B类申请人包含应届博士和博士后。
B类中应届博士需在A类提交的材料基础上,增多一项必交材料“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即可。
B类中博士后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1.必交材料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如国外导师信息)。申请人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在外博士后研究证明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研究课题。
(6)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2.选交材料
(1)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2)学术会议邀请函。
(3)导师推荐信。如您希望上传导师推荐信,请注意导师推荐信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由导师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并签名。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后,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给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供初审及存档用。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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