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参考清单
?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单位报告。
3.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
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4.《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5.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来上海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验资证明。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